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离开吧,此战,你们插不上手。”
凌仙大袖一甩,仙光耀世,粉碎漫天剑气。
以他比肩天尊的战力,一人就能屠尽圣域大军,不需要十几位神灵出手。
“既然来了,就别走了。”
黑衣圣王动了杀心,一掌崩碎九天十地,欲杀十几位神灵。
“在我面前杀人,你也不掂量掂量,自己有几斤几两?”
凌仙神情一冷,天地灭横扫万界,崩碎遮天大手。
下一瞬,黑衣圣王嘴角溢血,连退七步。
这一幕惊呆了在场所有人,谁也没有想到,凌仙一出手便伤到至强圣王,而且是在圣王出手的情况下。
要是猝不及防,凌仙打伤黑衣圣王,不算惊人。
可在此人出手的情况下,让其咳血,那就是惊世骇俗了,充分证明,此人不如凌仙!
“该死!”
黑衣圣王面色难看,指掌发光,凝聚成金灿灿的圣锤,压塌虚空,破灭八荒。
凌仙一出手便伤到他,无疑是让他脸上无光,要是不雪耻,他这张脸可就丢尽了。
当下,黑衣圣王一锤砸落,拉开惊天对决的序幕。
轰!
神锤灭三界,圣威崩九天,黑衣圣王含怒出手,至强无敌,粉碎星河。
不过,依然撼动不了凌仙。
别说黑衣圣王只是媲美血族圣王,就算是超越,也威胁不到他。
轰!
一剑落下,截断天地,凌仙以王境极致之力,轰退圣锤,震得黑衣圣王大口咳血。
这让众人越发震惊,即便是至强圣王,也心神失守,头皮发麻。
黑衣圣王不是圣域最强者,但除了无上天道,他能排进前五,要不然,也不会成为领军人之一。
然而,他却两次不敌凌仙,众人岂能不震惊?
“凭你,还无法送我上路。”
凌仙淡淡瞥了黑衣圣王一眼,问道仙剑遥指前方,道:“四方天帝,别藏了,一起上吧。”
…
没有第三章了。
沈念欢唔,陆湛北,你干嘛?陆湛北干!沈念欢腹黑毒舌的禁欲男神忽然变身饿中色魔。从此,沈念欢的生活只剩一日,三餐。...
header...
1632年,壬申。大明崇祯五年,后金天聪六年。大学生李啸魂穿成山东省安东卫牛蹄墩内一名弱智小卒。当时的中华大地,西边陕西山西等地高迎祥李自成张献忠等流寇四处肆虐。北边后金挟大凌河之战胜利余威,在辽东愈发猖獗。而在山东本地,孔有德耿仲明叛军攻城掠地,气焰嚣张。时局危如累卵之际,李啸该如何在明末乱世中,生存,发展?其实我一直觉得,与立刻就改天换地称霸世界这样的宏图伟业相比,主角李啸在每日生活中,在逐渐强大的过程里,所渐渐改变的每个明末百姓原本的命运与悲欢,应该是一种更真实更平民化的爽点。...
这是一部讲述某个奔三大叔被车撞成了十二岁的妹子然后穿越到异界大杀四方一统天下让全世界拜倒在她哥特裙下的史诗般热血征服经历的轻小说这种无厘头的...
诸葛灵隐,你这个贱人,竟然敢对朕的爱妃不敬,来人,打断这个贱人的双腿。楚凌轩阴沉着脸,满脸的怒火。 诸葛灵隐气得浑身发抖,刑杖雨点般打在她身上,身体的痛,哪能及得上心里的痛楚。十年来,从她嫁给楚凌轩开始,便为他出谋划策,步步为营,助楚凌轩一步一步登上皇位,却落得这样的下场,她恨! 诸葛灵隐,我这身衣服可好看?这可是皇上亲自下旨为本宫赶制的,皇上刚刚册封本宫为凌月国皇后,本宫特地来告诉妹妹这个好消息。诸葛红颜金罗华服,刚被册封为皇后的她,迫不及待地来告诉诸葛灵隐好消息。 姐姐,为何为何要这么对我,我到底做错了什么?诸葛灵隐拖着瘫痪的身子,匍匐在地上,至今,她仍不敢相信,自己最爱的男人和最信任的姐姐,把她置于如此的境地。...
唐末江湖有赳赳武夫投身军旅,有美艳娇娘暗中行刺,有佛陀三清藏头露尾,有武林宗师改朝换代,名门大派,蓄刀兵,扬威名,力挺节度使,划地而治。草莽勇夫,杀官吏,屠商旅,勾结各门阀,占山为王。虽然也有剑仙一剑西来,也有游侠行走天下,也有懵懂少年行侠仗义,也有武林仙子娇艳如花,也有大儒正气,金刚怒目,道侣翩然,但是庙堂之上的风雨波澜和江湖上的诡谲尔诈混合在一起,这个江湖,终究不再是那个江湖。有梨园大武生,穿越千年而来,一拳,将唐末江湖,砸了个稀碎!江湖事,江湖了,庙堂事,庙堂清,江湖与庙堂之间,唯有我,杨凤楼!ampampampltpampampampgt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大唐武生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ampampampltpampampampg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