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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卷第四章(第1页)

p>  第四章

六十年代末期的乡村,小伙子超过了二十岁,还没有娶上老婆,那就要惹人笑话了。

那个年代的法定婚龄,女的十八周岁,男的二十周岁。

超过了法定婚龄没有结婚,肯定有这样那样的毛病。

那时候的年轻人,还都遵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古训。

只要父母认为男孩可以结婚了,女孩可以嫁人了,即使没有到法定的结婚年龄,只要双方父母同意,大张旗鼓的办几桌酒席,就算正式结为了夫妻。

老年人都这样说“早栽秧早搭谷,早生儿子早享福。”

许多的女孩,十六七岁就当妈妈了。

男孩超过二十岁还没有结婚成家的,不是你家庭有问题,就是你这小伙子有问题。

一些闲言碎语就在乡间流传,甚至影响家族也尽失颜面。

据罗洪钧自己说,尽管十六七岁就把玩自己的那话儿,尽管十六七岁就想寻个女孩当老婆。

可真要寻女孩当老婆,他则是很挑剔的。

挑剔的标准只他自己知道,别人不知道。

别人给他领来的许多姑娘,他都看不上眼。

那时候的他,刚当上伙食团长,那是他人生最得意的时候。

一般农村里的女孩,扎两个叉头扫把,土里土气的他哪里看的上眼。

如果食堂继续的红火,如果罗洪钧也有心找个女孩成家立业。

乡下的女孩哪里找不到一个?可他就是不愿意委屈自己,千挑万选还非要寻一个称心如意的。

罗洪钧的婚事,就是这样被耽误下来的。

他没有料到农村的好生活,会一下子坍塌的恁么快。

一九五九年的九月一号,是好坏日子的分界线。

那一天以前,不要钱的白米干饭敞开吃,三天一次小牙祭,七天一次大牙祭,喜沙扣肉红烧肉,日子过的很是舒坦。

谁知道那一天的午夜一过,粮食就开始紧张起来了。

许多的人家,就从那一天开始,再也没有敞开肚子吃过白米干饭了。

也就是从那一天开始,原来还张罗给罗洪钧介绍对象的媒婆,再也不踏罗洪钧家的门槛了。

老百姓的日子,一天一天的艰难起来。

集体伙食团的伙食,开始还有干饭吃,打牙祭换成了素食,油炸豆制品。

没有几天就转换成喝稀的了,不但不再打牙祭,连菜油也逐渐消失了。

逐渐的稀饭里加进了菜叶,菜叶逐渐的增多,再后来稀饭里的米粒屈指可数了。

就是在开始喝菜稀饭的时候,罗洪钧从街上领回来了一个女人,这个女人看年龄要比他大点。

其实这女人并不是老太婆,也不是很老。

只是因为饥饿,皮包骨头面黄肌瘦,与那阵还基本上有点粮食吃的罗洪钧相比,自然显现出老态来了。

陈银芬说:那时候的罗洪钧,做梦都想女人,而且想了许多年了,这一下好不容易的来了一个女人,自然而然的就想尝一口。

谁知道这女人还不愿意让他尝一口。

罗洪钧可不是省油的灯。

“你不愿意也没啥,你把你吃了的粮票,花了的钞票,还给我你就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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