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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驼岭附近的人类聚落,福来镇,福来酒肆。
今天大伙计董大福起的很早。
因为老母病危,身为孝子的店老板回隔壁迎祥镇探亲去了,可能要几天也可能一个月后才会回来。
走之前店老板当着全店伙计的面,将整个福来酒肆的事物都交给了董大福打理。
他现在也可以算暂时的代理老板啦。
董大福是跟着店老板白手起家,一起十多年的老伙计,店老板信得过董大福。
福来酒肆作为福来镇口碑最好的饭店,这里的美酒和佳肴都是福来一绝。
十二年前,十五岁的董大福刚来到这家酒肆的时候,这里还是只有他和老板两个人,刚开张不久的一个小店。
十二年后,福来酒肆除了他之外又多了六个伙计,有三个厨艺老道的厨师,甚至还请了两个年轻的看板娘。
其中一个看板娘在两年前还成了董大福的媳妇。
虽然董大福今天起了个大早,一遍一遍清理了各项东西有无缺漏,安排六个伙计做好准备、弄好清洁。
当早晨的第一批客人蜂拥而进的时候,他还是有些紧张。
福来酒肆是经过店老板和他的努力,多年来坚持着过硬品质和舒适环境,才成为了福来镇最适合喝酒吃饭的地方。
董大福第一次当这么长时间的代老板,想着决不能出什么乱子,感觉压力不小。
他总是有点自信不够,被媳妇春笋说是没有上进心。
其实,董大福非常满意现在的生活,五年前成为大伙计,已经变成了管理层,不用动手干多少活,每天饭店里有来自五湖四海的朋友可以聊天。
安心的做着每天相同又不同的活,面对各种各样不同又相似的客人。
这样悠闲的过日子董大福觉得很舒服。
只要能安稳,悠闲平淡一些有什么不好。
怎样过不都是一生么,这样静下来慢慢细品或许才是好的方式。
就是这样一个日子,临近午时的时候,伴随着些微的喧哗,酒肆里来了两个奇怪的客人。
“那是什么,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鹿,这比大水牛都大了。”
“你看那蹄子,那腿上的肌肉多粗壮,都和我们人类壮汉的大腿差不多了,这鹿恐怕有好几千斤重量。”
“你看这巨鹿脖子下面是不是有团毛长得像个白色圆圈,难不成这是书上写的风速鹿?听说风速鹿奔跑速度比一般骏马还要快五倍,而且耐力惊人。
你若睡在上面,一日一夜它能带你跑万里路程。”
“风速鹿,你不会搞错了吧,这两个人怎么会有这种异兽?它的速度人类很难抓到。
听说在裕华府里的拍卖行一匹就可以卖上百万。”
酒肆外围满了看热闹的人,有些看客顺便就走进福来酒肆叫上一壶小酒两个小菜,也好了解下风速鹿主人的消息。
对于这意外的免费广告,董大福还是挺感激的。
他好奇的看着引起议论的两个奇怪客人,笑着招呼:
“欢迎欢迎,二位客官请这边坐。”
这两个人,一个穿着及地的灰色长袍,长袍上还连着一个兜帽,甚至连眼睛都隐藏在兜帽下,仅有露在外面的下半张脸白皙圆润,似乎是位女性。
另一个人是一个十七八岁的穿着奇装异服的短发青年,鼻梁上还戴着一个奇怪的黑框框,背后用布帛包裹着一个细长物品,大概是刀剑一类武器。
多年的经验告诉董大福,有些时候,客人不讲的事不要问,尤其是看起来奇怪的客人。
客人愿说的事,只要能说,陪着多聊。
所以他只是惯例的问:“二位客官要吃点什么?本店的福来脆鸡和醉花雕都算地方名品。”
全身罩在长袍中的那个人回答说:“把你们店的招牌菜上个十来样来,那个醉花雕也来一坛,有什么其他的花茶饮料也弄上来。”
声音清脆悦耳,果然是位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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