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做诗人的信心,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我坚定下来的。
是的,李杜诗篇万古传,如今已觉不新鲜。
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
古代能出个李白,当代为什么不能出个汪有志呢?那一天,孙秀才的话一直在我的耳边嗡嗡作响。
我想,我不光要做一位有文化的人,还要做一位有文化的诗人,到时候我不光钢笔比他侯保长挎得多,还要作两首诗念给他听听,让他侯老八瞧瞧,到底啥叫厉害。
自那以后,我就时不时的,陷入了沉思之中,走路踱步,嘴里还咕咕噜噜地不知咕叽些什么,一副神经兮兮的样子,不懂事的孩子见了额都吓得躲得远远的。
他们怎么能知道我内心的世界?我与他们隔远了距离,这也是正常现象。
我要按照孙先生说的去做,要做一个诗人,一个文人,一个领风骚的巨人。
于是,我就从根基上开始,扎扎实实地练作诗的基本功。
我没有注意到别人对额的感觉,依然沉醉在诗的梦幻里。
比如,我看到天,肚子里就咕叽:天,高高木有边。
看到庄稼地,心里又咕叽:地,一望无边际。
看到河,我一时咕叽不上来,就沉思了一会儿,咕叽道:河深不见底。
看到鱼,我的诗兴时高时低:看你能游到哪里、、、、、、、。
我的这种行为,搁今儿说,一定是“很诗人”
,叽!
那天放学后,孙大海约我去雉河边捉知了,我便跟他去了。
那正是头伏天,知了刚刚出世,我们捉了十几个知了,就在河边捡些干柴,生火烤知了吃。
可这草木茂盛的地方,水草丰肥的地方,也招惹不少蚊虫来骚扰,不一会儿,我们身上都被那黑花蚊子咬了不少疙瘩,奇痒难忍。
于是,孙大海便拔了一把艾蒿,点燃生烟,不一会儿,便熏死了一片蚊子。
见到此景,我不知怎地就来了诗兴,我很认真地一丝不苟地学着孙秀才的模样,晃头晃脑,顺口作了一首诗:
“夏眠不觉晓,浑身蚊子咬。
艾蒿烧一把,不知死多少。”
孙大海听了,他似乎觉得这诗他听过,可跟我作的诗完全不一样,我作的可就是眼前发生的事,他觉得这诗竟然也象孙秀才吟的诗差不多,很是惊讶,说:“汪有志,你真真很诗人!
天空中冒出个驴蹄子――你是高手啊!”
孙大海虽然是用调侃的语气来夸奖我,但也让我心里很舒服。
使我有了第一次成功的感觉,有了作诗让人愉悦的感觉,有了让我觉得象李白那样浪漫的感觉,有了做文人信心倍增的感觉,我怎能不诗人呢?叽,当诗人有何难呢?
这都是心里话,可在表面上,我还得装装。
当时我听了孙大海的夸奖时,我并没有高兴地手舞足蹈,做出那种常人做的幼稚的举动。
我将这种乐趣、成功感、值得骄傲的地方掩饰了下来,我的娘子腔也尽力压了压,说:“这有啥么,
我随便顺了两句而已,要是认真地作起诗来,嗯哼!”
我又用娘子腔干咳了一声,卖了个关子,笑着不说了,把一种神秘感留给了孙大海。
现在我才感到我那时是多么的可爱和可笑。
我那当儿想当诗人,常常地沉思,常常地想到我认为极得意的句子时,我就觉得自己不再是个放羊娃、破穷小子了,我觉得自己虽说不是诗人,那也是暂时的不是,将来肯定会是,最少也得象孙先生那样,是个秀才,是个虽说没有多少钱,但人人在心目中都极为敬仰的人物了。
叽,真是太可笑了。
那些日子,有了这种想法之后,我就与小伙伴们渐渐地疏远了。
我想,我不该跟他们一样。
尽管目前我也一样和他们干农活,吃粗茶淡饭,但额的将来绝不会跟他们一样,因为我骨子里有诗,有文化,有境界。
叽,臭美哦,我就那个样。
孙大海接到侯老八的任务来找额,说明了来意。
一场错位的相亲,换来一个老公和一本红本本就此结束了韩冬玲成为终极剩女的道路以为就此新婚燕尔,你侬我侬之际,跑出一个叫初恋的女人是怎么回事?韩小姐,离开他,尽管你开价。给我一个我接受的答案再说吧爱情是两个人的事情,婚姻就是一家子的事情。...
封印术,是很神奇的力量。南楚大陆雷佛姆大陆万年冰原海之眼和天空森林组成了这个世界。而这个世界被人称为天印。...
他,冷血无情,杀伐决断的尊贵少爷,从来都是别人在他脚下俯首称臣,女人逆来顺受。然而,他在她面前却是卸下无情面具的深情男。她,为了逃离姐夫的魔掌,不小心闯入了他的世界,强迫成为他的契约情人,纵使她极不情愿,想尽法子戏弄他,照样被他用深情一举拿下,幸福的成为了他的太太。只不过她的情敌真的好多,好厉害,同学兼闺蜜,他未来的正牌夫人在她失去孩子,伤痕累累时,他却一巴掌挥来,话语中不带一丝一毫情义滚,你不过是我蹂躏过的脏纸巾!当她再次回归他的怀抱,他宠她入骨我可以把爱全都给你,唯独妻子名分。当她已家破人亡,她选择将他抛弃。五年后,洗心换面,强势归来,只是因为她要复仇,她要他付出代价。...
...
豪门弃少龙隐都市,都以为他是个废物,万人唾弃。当他不再隐忍时,风云剧变,所有瞧不起他的人,无不匍匐在他面前舔脚尖...
光怪陆离的景象似与不似的现实。光明背后的世界,群魔乱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