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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手的dna信息没有保存在我们系统内部信息库中,说明他以前没有过违法犯罪记录,在作案之前,他是个生手。
一个生手忽然变成连环杀人案犯,必定需要一个自身生理和心理适应的过程,所以头一两次犯罪必定是不稳定的,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异常和纰漏。
如果让他继续犯罪,手段就趋于稳定,甚至能用鲜明的特征表明自己的身份,类似‘专属签名’。”
岑戈从容地说,旁征博引,“十年前,青州出现专杀失足妇女的凶犯徐某,割去她们的耳朵是其每次犯罪后必做的事,但在头两次作案中,他仅划伤了受害女子的面部和唇部;著名的‘血手印系列凶杀案’的凶手欧某作案后会用死者的手沾血印在墙面,挑衅侦查探员,然而杀死第一个人时,墙上的血手印是他自己的,这也成为后来定罪的铁证。
这种类似签名的行为反应了凶手内心潜在的反社会心理,这种人在现实生活中通常容易被人忽视或者不被认可,相信这几起案子的凶手也是这类人。”
“反社会心理,现实生活中被人忽视或不被肯定……”
金鹏重复这几个关键词。
“这种忽视和不被肯定绝对和婴儿息息相关。”
赵苏漾笃定道。
“绕了一圈,还不是生不出孩子!”
金鹏笑道,“越得不到什么,越要毁灭什么。
被前任伤害的就专杀跟前任长相穿着相似的,被人欺负的就欺负比自己更弱的来获得凌弱感——那些变态都是这种逻辑,其实很好理解。”
岑戈没有接话,翻了几张照片,目光在垃圾桶里的死婴上停留片刻,好像发现了什么,又回头翻前三个死者的照片。
“原来如此。
可是,这是为什么?”
赵苏漾听见他自言自语了这么一句。
像是要给她提示似的,岑戈转头说:“按照正常人的逻辑,作案时留在现场的东西越少越好,所以很多罪犯都会把凶器或者掉落的随身物品带离现场。”
赵苏漾受到了提点,再去看那些照片,指着几样东西说:“打火机、□□,这两样东西都来自凶手,且被擦去了指纹。
凶手既然想到要擦掉指纹,为什么不直接带走呢?所以,他是故意把它们留在尸体旁边。”
“还有那块包婴儿尸体的布。”
岑戈补充道。
“嗯?”
赵苏漾赶紧找出对应的照片,金鹏和勤翔和凑过去看,但一时都没看出个所以然。
“三起凶案,他弄死了四个胎儿。
这种人在将死婴扔掉时,居然特意找了个包裹物。”
岑戈无意中瞥了一眼右前方,一个五岁大的孩子正一边吃糖一边拿着平板电脑看《猫和老鼠》,他借此打了个比方,“人人都憎恶老鼠,打死后谁会刻意找个盒子将它装好再扔掉?凶手杀死第二个孕妇时特意拍照上传至她的朋友圈,目的就是引起恐慌,那么杀死第三个人时完全可以把死去的婴孩直接丢在垃圾桶里,找一块布包裹着,多此一举。”
“这变态的心思难猜得跟女人似的,海底针。”
勤翔随口说道。
赵苏漾撇了撇嘴,勤翔忙哈哈笑着掩饰过去。
岑戈垂下眼睫,若有所思,一会儿后,道:“不难猜,他在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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